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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废除公款吃喝报销制度如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7日20:00 光明网
惠铭生

  武汉市从2005年11月就开始进行了规范公款接待的试点改革,在今年10月12日,又在全市统一推行公款接待公示制度,成为规范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的先行者。印有六条禁令的塑料“黄牌”,市纪检部门一共印制了1.5万张,下发给每名副处级以上干部,并要求这些干部随身携带。(《新京报》12月11日)

  对于公款吃喝的话题,媒体都把问题探讨烂了,道理讲得清的没有半点杂质,让老

百姓的耳朵都听得冒茧。各级党政部门、事业、国有企业单位下发的关于禁止公款吃喝的“红头文件”,恐怕比天上的星星都多,这规定,那制度,不是“严禁”就是“严惩”,但这些貌似吓人的“红头文件”,还不都是“纸老虎”,连吓唬人的作用都不起!最终还不是沾染一身尘土,束之高阁,堆放在文件堆里而已。公款吃喝现象还不是“涛声依旧”,甚至愈演愈烈吗?

  对于公款吃喝的危害,社会都在惊诧,恨之入骨。假如说腐败,公款吃喝恐怕要坐腐败的“第一把交椅”。关于造成公款吃喝的深层次社会原因,以及封堵措施,多年来,专家、学者等理论家们可谓分析的头头是道,入木三分。但是,公款吃喝缘何“打而不死”?依笔者愚见,最根本的原因在于:能公款吃喝的,当然是大大小小单位的掌权者,采取什么措施遏止公款吃喝现象?怎么遏止?其决定权当然掌握在掌权者手里。那么,封堵公款吃喝,直接受损的当然是掌权者。套用别人的话说:那手术刀子的医生给自己动手术最难!为何?因为自己下不了手。若说监督,内部的监督无非是“右手监督左手”,监督形同虚设。外部监督,又是如同瞎子,谈有效监督,虚妄的幻想而已。所以,多年来,各级党政机关“咬牙切齿”整天喊着反公款吃喝,还不是吆喝吆喝而已。谁若不服,好办!你去查查全国公款吃喝花费每年上升几个百分点!

  现在,武汉市统一推行公款接待公示制度,成为规范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的先行者。我承认,公式制度是一缕阳光,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能增大透明度,还公众知情权,最大程度地防范腐败。倘若看看武汉公务接待“六禁令”,本身就隐含诸多荒唐的“笑话”,比如,“在本市范围内,禁止上下级之间、部门、单位之间借各种名义用公款相互吃请。”那是否意味着,不在本市,上下级、部门和单位之间就能用公款吃请?再如,“禁止报销招待同学、同乡、战友及其他应由个人支付的餐费。”这还需要列入禁令吗?拿老百姓的钱供同学、同乡、战友等人吃喝,本身就是违法犯罪,这不只是禁止的事。武汉的公款接待公示制度虽然比较进步,但也是漏洞百出,难以从根本上治理公款吃喝行为。

  行笔至此,笔者想起两件事,一是,中央党校著名的经济学家、教授王东京有次陪同一个代表团出访美国,饭后,王教授向酒店索要发票,服务员说不知道发票是什么玩意。王教授又找老板,老板说,你要发票干什么?王教授说我是因公出差,回国报销餐费。美国老板非常纳闷,疑惑说:办事是为公,但吃饭是吃到自己肚子里,怎么能让公家报销?二是,有个官员出差在外地,有次上厕所后,非要发票不可,为的是回来报销。另外,有的官员还将洗脚、嫖娼的费用,也拿来报销。呜呼!有些官员连上厕所、干坏事的费用都要百姓买单,何况吃喝呢?

  今天,我写下《废除公款吃喝报销制度如何》这个题目,肯定遭遇诸多非议,认为我幼稚、天真,不懂时务,不了解中国国情云云。我倒想质疑一声:嘲弄我这个提议的人将是哪个社会群体?我也坚信,肯定有更多的公众举手赞成。只不过,虽然呼声高、应者众,但毕竟人微言轻,只有呐喊的份!

  “吃饭是吃到自己肚子里,怎么能让公家报销?”美国店老板的话,虽然普通,但振聋发聩,把理说透彻了!既然如此,那么,废除公款吃喝报销制度,实在不值得社会大惊小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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