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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三角提前实施国Ⅲ标准获国务院同意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8日11:43 信息时报

  时报讯 (记者 孙婷婷) 记者昨日从有关部门获悉,国务院已同意珠三角地区提前实施国Ⅲ机动车排放标准,正式批复将很快下发,专家预计年底或明年1月起将予以实施。按照要求,珠三角新增或者更新的公交车、出租车要全部达到国Ⅲ标准排放要求。

  据悉,目前提前实施的各项筹备工作均已到位。有关部门正在协调油品供应企业,将向社会公布珠三角及其周边地区供应国Ⅲ标准车用油品的加油站名单及供应时间,公布珠

三角国Ⅲ车用油品的零售价格水平,加强油品市场的监督检查,确保符合国Ⅲ油品供应。

  据相关部门预计,到2008年珠三角地区的汽车保有量将达到345万辆,比目前增加约45万辆,机动车以每年15%的速度在增长。提前实施国Ⅲ标准,届时,汽车污染物排放总量可减少约14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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