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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公款吃请公示制值得期待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8日12:00 光明网
高福生

  今年10月12日,武汉在全市所有党政机关内,统一推行公款接待用餐公示制度,要求公款用餐中涉及到的费用,必须在单位内部公开。在实名“公示制”的约束下,公款吃请成为异常麻烦的事。一些干部说,“吃请麻烦了,都不愿意公款接待。关系特别好的,干脆自己掏腰包到外面请客”。(12月11日《新京报》)

  众所周知,公务接待在公务活动中不可避免,是行政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

在不少地方、部门,公务接待明显已经超出了“合理”范畴,成了腐败的一种重要表现形式。一些领导打着“民以食为天”、“工作需要”的旗号,认为“只要不往口袋装,吃喝再多也无妨”,不断刷新着公款吃喝的纪录:“会议开幕吃,报告结束吃;检查工作吃,传达精神吃。”“早吃晚也吃,有客陪着吃,没客自己吃,有钱大胆吃,没钱赊着吃。”有的甚至连扶贫款、移民款、救灾款也一吃了之。

  为铲除公款招待这一寄生在社会资源公平机制上的毒瘤,有关部门与它的斗争也一刻没有停止过。从刚开始坚决反对“公款吃喝”,到后来反对“大吃大喝”,再到后来想方设法对“吃喝”的程度进行限制,可谓“禁令”不断、文件如山。由于缺乏约束机制,一些部门和单位从往往从自身利益出发,“因地制宜”地出台了一些扭曲变形的“实施办法”。从“一桌饭一条牛”、一个客人10人陪”、半月考察十日游,大包小包装满兜”等“景观”中,不难看出公款吃喝不仅没有嘠然而止,反而在“顶风而上”、“节节挺进”。有数字显示,2004年全国公款吃喝高达3700亿元!

  笔者认为,“嘴上腐败”多年来禁而不止,与制度不健全、财务管理体制有漏洞、行政监督乏力、社会监督疲软等等有关,但根本原因还在于政(禁)令疲软,缺乏可操作性。比如,曾一度叫好的“四菜一汤”规定,就因为仅仅有“菜”、“汤”的数量限制,而没有内容和价格等方面的限制,而在实践中被普遍被人在“菜”、“汤”的内容方面大做文章。还有,在一些单位,公务接待是个筐,什么费用都可往里装:吃的开成办公用品,用的开成资料费,礼品、旅游费开成会务费,甚至嫖赌费用也开成接待费。加之更多时候的违禁者都是领导自己,大笔一挥,便“同意报销”了。

  为此,我们不妨学学武汉市的做法,在严格执行同城单位不接待等“六条禁令”的同时,也要对那些确实不可避免的公款招待,推行公款吃请实名公示制,即直接把公务招待的对象、参加人员、吃的品种和价格在单位张榜公示,或通过书面简报形式发给干部职工,或通过内部局域网接受群众监督。如此满足单位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让“公款吃请异常麻烦”,使公务员宁愿自己掏腰包到外面请客,也不愿意忍受繁琐的报销手续,吃了之后还要接受“示众”等,那些“馋嘴”者还敢轻易张嘴、大吃大喝吗?

  由是观之,武汉市在规范党政机关公务接待上开了个好头。期待更多的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在这方面大胆试水,不仅要将公务接待费用及时实名公示,也要将其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从源头上进行治理和控制。只有“公款吃请异常麻烦”了,公款吃请这一顽疾才会得到有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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