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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可设居家式警务室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8日12:03 生活报

  本报首席记者 李伟俏

  本报讯记者16日从省公安厅获悉,今年,我省要加强农村警力建设,对边远农村提倡建立居家式警务室,并给家属以适当的补贴。

  据介绍,省公安厅要求社区警务室面积应不小于15平方米,并与社区同步规划、同

步建设。规模较小、治安状况平稳、居民户相对集中的警务区,实行一区一警;规模较大、治安状况比较复杂的警务区,实行一区两警或一区多警。在农村,以一个中心村或不超过4个行政村划分警务区,实行一区一警。对边远农村提倡建立居家式警务室,民警携带家属可以协助做一些辅助性的工作,并给家属适当补贴。对工作突出、辖区治安状况良好、群众满意度高的警务室民警,可用民警的名字命名警务室。

  (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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