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短评聊聊员工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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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8日14:54 金羊网-羊城晚报 |
真是人本社会的黑色幽默 ▲俗话说,士可杀不可辱。然而,严峻的生存竞争和僧多粥少的工作机会,让绝大多数并非身怀绝技的劳动者没有讨价还价的资本。“违反厂规我就是畜生”,这是以人为本社会的一个黑色幽默,值得劳动者、资本方和政府三方反思!(封琰) ▲有人这样解释企业的“企”字:如果把“人”拿掉,就只剩下“止”。意思就是说,人是企业发展最积极、最关键的因素,一个不重视员工价值、不懂得尊重和保护员工合法权益的企业,不可能有发展!(吕治君) ●136×××××047:外来工应主动学习必要的和简单的法律知识,这种维权方式最有效。政府应设立有关基金给予支持。 ●136×××××107:这个老板没人性!我认为在删掉协议上侵犯人权字句的同时,也必须对这个老板的脑袋进行消毒! ●134×××××584:用这类侮辱人格的条款来进行道德约束,太荒谬。只有改善工人待遇,尊重他们,拴住心才能留得住人。现在就业空间相对广阔,这样的工厂只会让人反感。人都招不到,何来质量与效益?自作自受,值得“恶”老板们反思。 市场自有评判不必过多谴责 ▲尽管对这样的混账协议我也极感气愤,但冷静下来一想,还有人认为“尽管条款让人难以接受,但老板是一个强调道德的人”,多少有些道理。可能在这位老板看来,他只是希望通过这句恶语达到让员工畏惧的目的,不必过多谴责。至于是否尊重与怜惜员工关乎企业的生死存亡,他再不改,市场终有一天会惩罚他的!(吕国营) (倩茹/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