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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纪检工作触角要延伸到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8日20:00 光明网
姜伟

  因涉嫌贪污挪用退耕还林款、粮食直补款57万余元,江西省东乡县占圩镇曾家村原村委会书记兼主任周考亮近日被检察机关依法查办。记者在江西、宁夏等地调查发现,由于监管缺位,一些地方村干部权力畸形膨胀,中央支农资金成了被侵占挪用的“唐僧肉”(2006年12月12日《经济参考报》)。

  目前,小村官大腐败现象已呈上升趋势,这是自国家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宏伟

战略目标以来,反腐败斗争领域出现的一种新趋向。这些村官看似地位不高,权力不大,但是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各方加大财力物力投入的今天,却为其搞大腐败提供了条件和可能。如果听之任之,不仅会严重侵犯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而且还会严重破坏社会主义的新农村建设。对此,各级纪检部门在思想上必须要引起足够的重视,把反村官腐败纳入反腐倡廉总体部署,把纪检工作的触角延伸到村,确保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健康、深入的向前发展。

  把纪检工作的触角延伸到村,需要各级纪检部门站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落实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宏伟战略目标,纯洁和巩固党的基层组织、政权的高度,来充分认识反村官腐败的极端重要性,破除村官位低权小,搞腐败影响不大,没什么可反的等模糊认识,切实增强反村官腐败的紧迫感、责任感和自觉性。首先要强化反腐倡廉教育,使其不想腐。各级纪检部门要把对村级干部的反腐倡廉教育,作为一个重点来抓好,切实做到与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一同计划,一同部署,一同组织,一同检查。尤其要注意加强搞好警示教育,用村官违纪违法的案例,为其敲警钟。采取多种方法和形式,真正使其对反腐败倡廉教育入耳入脑,在思想上树立起不想贪的意识。其次,加强检查监督,使其不能腐。要帮助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建立和完善相关的廉政制度,特别是集体理财、村务公开、举报等制衡机制和措施。要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不断完善措施,弥补漏洞,使其不能腐。再次要加大查办、惩处力度,使其不敢腐。对村官的违纪、违法案件,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该处理的处理,该处分的处分、该法办的法办。对重大的典型案件要及时通报,形成对村官腐败的高压态势,使其不敢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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