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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点钞"也要收费?省工行表示:目前尚不收取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9日00:13 燕赵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武岩生)日前有媒体报道,中国工商银行广西分行营业部对外发布公告,该行将从2007年1月1日起收取“钞票清点费”,收费标准为200枚(张)以下不收费,200枚(张)以上成阶梯式收费,最低每笔5元的服务费标准。而记者从省工行个金部了解到,我省工商银行尚未计划收取这一费用。

  据介绍,此次工商银行广西分行营业部收取“点钞费”,依据的是《2006年版工商

银行服务收费标准》。该标准收费项目涉及个人及对公业务、银行卡、代理保险业务等10大类共数百个,意味着银行服务进入一个全面收费的时代。据介绍,去年开始北京、上海等地的工行、建行已经开始收取点钞费。业内人士表示,从2003年10月新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施行以来,在两年多的时间里,银行的收费项目已猛增了近30项,点钞费也在商业银行收费标准之中,我省未来也有可能收取这一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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