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大兴安岭:法律服务进社区检察业务上台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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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9日00:27 正义网-检察日报 |
本报讯(记者韩兵 通讯员佟瑞波)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检察分院2004年以来积极探索和大力推行检察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带动检察业务发展,得到了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 据了解,该院检察法律服务进社区的主要做法是:控告申诉部门将接待室搬进居民区,变群众“上访”为检察机关主动深入社区进行“下访”,贴近群众,化解矛盾,稳定社会;民行检察部门在社区检察法律服务站设立了信息台,每星期挂牌服务一次,社区群众不 用出小区就能得到法律服务;刑罚执行监督部门每半年对本社区内的监外五种人进行一次全面回访考察,社区群众帮助检察机关实现与罪犯的“零距离接触”;职务犯罪侦查部门将举报箱直接挂进社区,通过社区群众的情况反映,发现案件线索;侦查监督部门定期在社区召开有网吧业主参加的“整顿‘网吧’座谈会”,由在押人员主讲“以案释法报告会”等,进行法制教育,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公诉部门则深入社区参与综合治理,逐一走访缓刑考察期的罪犯,掌握他们思想、生活、工作状况。2005年以来,大兴安岭检察分院在社区受理举报线索67件,占全部受理举报线索的27%。通过在社区获得线索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15件,占立案数的22%。同时由于深入社区,隐蔽初查,初查成案率达到70%,同比提高21%。案件质量取得了建院以来最好的成绩,该院办理的案件没有一起作撤案、不起诉处理或法院作无罪判决的。 韩兵 佟瑞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