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传单侵害警察名誉 河南警察维权第一案一审警察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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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9日02:50 东方今报 |
今报新乡讯 河南省警察维权第一案一审有果,法院判决杨金方败诉后,杨金方昨天提起上诉。 因为对伤情鉴定结果不服,新乡市民杨金方认定是公安局一位民警做了手脚,就印制了几十万份写有自己“冤情”的传单四处散发。8月14日,新乡市公安局维权委员会以及民警田忠东以“名誉侵害”状告杨金方及其妻子李霞,要求其停止侵权、登报道歉、赔偿精神 损失费。新乡市牧野区法院审理认为,杨金方在没有事实依据的情况下,采用非法手段印制传单广为散发,客观上使田忠东社会评价降低、名誉受损,其行为已经构成侵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