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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支票明年7月可全国通用(焦点报道)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9日03:03 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个人支票明年7月可全国通用(焦点报道)
图为在北京一家银行营业部,客户在展示刚领到的个人支票。

  王名摄本报北京12月18日讯从今天起,由中国人民银行建设的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正式在北京、天津、上海、广东、河北、深圳六地试点运行。这也意味着,从今天开始,六地之间企事业单位和居民个人签发的支票可以互相通用。

  同城使用限制亟待改变

  支票是我国传统使用最广泛的非现金支付工具之一,在支付工具体系中占据主导地位,对于促进商品交易、方便经济活动、加速社会资金周转发挥着重要作用。据统计,2005年度,我国共签发支票约18亿笔,金额约350万亿元。市场经济发展,专业化协作分工明显,地区间经济往来频繁,区域间的经济依存度日渐提高,对便捷高效、灵活通用的支付工具提出了新的需求。

  由于种种限制,长期以来,我国的支票基本上只能在同城范围内使用,跨区域经济往来中,人们只能选择汇兑、银行汇票、商业汇票甚至现金支付等方式,缺乏灵活性和便利性,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支票对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

  影像交换系统覆盖全国

  央行有关人士介绍,要实现支票全国通用,必须建设覆盖全国的支票交换系统。我国幅员辽阔,如采取传递实物票据的传统票据清算方式,存在票据传递成本高、清算效率低、资金在途时间长等现实问题。随着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的迅猛发展,支票截留即以影像信息传递代替实物票据传递,成为支票清算的发展趋势。

  目前,美国以及欧洲和亚洲的许多国家已经在票据清算中实现了实物票据截留,既提高了票据清算效率,也降低了票据交换成本。我国支票业务的发展顺应这一趋势,积极引入影像截留技术,充分利用后发优势,不断提升金融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2005年,人民银行在深圳市进行基于影像技术的票据截留试点,取得了圆满成功,为影像技术在我国票据交换中的应用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今年2月,中国人民银行决定立足我国国情,借鉴国际经验,建设基于影像技术的、覆盖全国的支票影像交换系统,支持支票全国通用。

  据悉,中国人民银行将于2007年6月底前完成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在全国的建设推广,届时支票将可在全国范围内通用,实现“一票在手,走遍神州”。

  异地使用设金额上限

  据悉,个人只要有稳定的资产和收入,信用良好,当前无债务纠纷,都可以向银行申领支票进行支付使用。为促进异地支票业务健康发展,防范支付风险,异地使用支票的金额上限为50万元。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在受理异地使用的支票时,应认真审查支票是否记载银行机构代码并确认支票金额在规定限额之内。对于超过规定限额的支付,收、付款人可约定采用其他支付方式。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支票全国通用后,出票人签发的支票凭证不变,支票的提示付款期仍为10天;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向客户出售支票时,应在支票票面记载付款银行的12位银行机构代码。

  一般来说,异地支票的清算由于涉及单位和环节较多,款项到账时间较同一城市范围内的支票可能稍长,确切的时间则因收票人采用的提示付款方式而有所差异,在银行受理异地支票后,最快1个小时最慢3天款项可到账。无论是全国性银行机构还是地方性银行业金融机构,只要获准办理支票结算业务,其支票均可以通用。

  金融机构联网评估信用

  尽管我国引入先进技术实现支票在异地的低成本快速流通,但是客户、商家乃至银行系统自身对于“空头支票”、“伪造支票”的担心,仍是造成支票尤其是个人支票推广困难的主要原因。商业银行人士表示,就算个人愿意使用支票进行消费支付,但许多商户因为不具备辨认支票真伪或担心收到空头支票而未必敢收。

  不过,上述情况正在逐步改善。银行业人士表示,客户在向银行申请办理个人支票业务时,银行目前已实现全国金融机构联网的个人征信系统对客户进行信用评估,如果申请人在征信系统中存在不良记录,银行就会拒绝其申办请求。此外,目前各家商业银行也纷纷推出“个人支票保付系统”,受票人可通过银行的专线电话查询出票人签发的支票的保付情况,杜绝空头支票现象。

  (尹婕王小刚刘发志)

  个人支票全国流通时间表(链接)

  ■2005年,央行在深圳进行支票影像交换技术试点;

  ■2006年2月,央行决定建立覆盖全国的支票影像交换系统;

  ■2006年12月18日,CIS在京津沪粤冀深6省市试点运行;

  ■2007年6月,央行将完成支票影像系统在全国的建设推广;

  ■2007年7月起,支票实现全国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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