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每年专门立项保障政法经费投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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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9日08:44 法制日报 |
本报兰州12月18日电 记者周文馨 近日,甘肃省政府常务会议决定,把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纳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作为社会建设的项目之一,在近三年内每年由省发改委专门立项予以经费保障。 甘肃省政府常务会议决定,各级政府要把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经费纳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作为社会建设的项目之一,在近三年内每年由省发改委专门立项予以保 障。对政法干部的教育培训经费,要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列入财政预算,省级政法部门的干部培训经费,由省财政列支;对法官、检察官等级津贴和公安民警津贴的落实情况,要进行全面的检查,对个别尚未落实的地方,要督促当地政府迅速落实,否则省财政将从转移支付中予以制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