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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边手机你别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9日08:49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金陵晚报法援热线84686600报道】马路边,有人掉了只手机,见状,过路人准备捡起交还主人。可就在她弯腰的那一秒,失主出现了,不分青红皂白,先打一顿再说。

  8月22日晚,周文和妹妹前往超市购物,路过丁山宾馆时,周文发现路上有一只手机,遂上前准备拾起。可刚一弯腰,手还没触摸到手机,就听到有人大声呵道:“干什么?”随即,这位自称是手机主人的男子冲了过来,一把捡起手机,嘴中骂骂咧咧地指责起周文姐

妹。

  这突如其来的一切令周文姐妹有些不知所措,可还没等他们有所反应,男子有了更为激烈的举动。手脚并用,不分青红皂白,对周文姐妹一顿暴打。混乱之下,周文腰部被男子踹了几脚,而妹妹全身多处被打。慌乱中,周文报了警,宁海路派出所民警及时赶到了现场,制止了男子的暴行。后经诊断,周文腰部受伤,其妹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两人共花去医疗费1000多元。

  经派出所调解,周文与打人男子达成协议,除医疗费外,由男子一次性赔偿4000元。对于这次意外事件,周文至今仍无法释怀。“有人掉了手机,我只是想捡起来还给失主,难道这就有错吗?难道捡起来就是想占为己有吗?”周文说,虽然进行了一次性处理,可腰伤已经落下了后遗症,不能做重活,弯个腰什么的,仍能感觉到疼痛。“这事就算处理完了,协议也签了,当时也没想这么细,如果日后腰有个什么毛病,我也只能自认倒霉了。”对于一次性处理方式,周文有些无奈。

  对此,江苏维世德律师事务所顾红梅律师指出,周文对“一次性赔偿”的理解是错误的。周文所签的一次性赔偿协议,并不影响二次索赔。因为,在签订协议时,周文并不知道腰伤会留下后遗症,而根据法律的规定,基于再次发生的问题,周文可以主张二次赔偿,但必须有医生的证明,后遗症确实系这次被打伤所致。(文中人物系化名)(陈菲)

  (编辑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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