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半亿可享“超国民待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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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9日10:23 武汉晚报 | ||
据经济日报报道 河南省沁阳市(县级市)为招商引资,给了符合要求的外地投资者12项“特权”,包括开车违法不受罚、子女上学自由择校、娱乐场所消费不受查等,当地不少市民称之为“超国民待遇”。日前有专家指出,沁阳的这一做法有违公平原则。 以沁阳市委、市政府的名义给予外资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一系列优厚待遇,这是沁阳市在招商引资过程中的一个“金刚钻”。 沁阳市政府在2005年和今年先后下发“红头文件”,详细规定了领取“荣誉市民证”、“特别通行证”的条件和享受的待遇:“依法注册、且固定资产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人),或年纳税500万元以上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享受的待遇有12项,其中包括娱乐场所消费不接受公安机关检查、车辆违法不罚款不扣证(重大交通事故除外)、子女入学自由择校、医院看病半价支付、风景区免收门票、配偶免费参观市政府组织的大型文体活动等。 当地不少市民习惯称这些对外来投资者的优厚待遇为“特权”和“超国民待遇”。 此外,该市还在全市近50家外来企业的门口,悬挂了“重点效能测评企业”的铜匾。挂牌企业的主要领导,同时成为每年测评全市职能部门的投票人。如果在测评过程中,哪个职能部门排名最后,该部门“一把手”必须向市政府递交辞呈。 据当地宣传部新闻科科长高原介绍,到目前为止,已经有7名触动“高压线”的公务员的“官帽”被摘;4家单位的责任人被予以效能告诫处分;17名干部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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