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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添财许阳明已列为"特别费"案被告 20日将传讯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9日10:54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2月19日电 台南市长许添财、前副市长许阳明被检举违法使用“特别费”,检察官陈明进已改签侦字案,将两人列为被告,定20日上午传唤到案说明。许添财强调自己并无违法,会准时出庭;许阳明则未接手机,分析应该也会准时出庭。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许添财表示,他一个月的“特别费”才8.8万元新台币,根本都不够用,哪有可能占为己有;同时不用单据核销部分,他也都是先垫付再具领,一切

均合法使用,绝对禁得起考验,检方传讯后,反而可以证明其清白。

  至于许阳明部分,该报记者昨晚拨打其手机,虽有拨通但没人接。他除了“特别费”问题外,还有免费住劳工育乐中心出租套房问题,检察官也会一并讯问。

  承办此案的台南“地检署”检察官陈明进,原本以他字案调查此案,但经过调查,并调阅许添财、许阳明账户和台南市审计室“首长”特别核销资料后,发现有在百货公司购买日常生活用品的发票,日前已经改签侦字案,并以正式传票将两人列被告传唤,许添财、许阳明必须在20日上午10时出庭应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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