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屡教不改“三进宫”累计服刑三十三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9日11:33 生活报

  本报记者 黄迎峰

  本报讯一男子因犯罪在监狱中度过近20年,出狱后,他再次盗窃被抓获。近日,哈尔滨铁路运输法院对盗窃他人万元财物的惯犯荀某判处有期徒刑7年。这是今年52岁的荀某第3次被判刑,累计服刑长达33年。

  荀某今年52岁,家住海林市,小学文化。1983年4月7日因犯强奸罪、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16年,后因在狱中表现良好,被提前释放。1997年1月25日,荀某再次因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10年。2005年8月8日,荀某出狱后一直无所事事,今年7月3日11时许,荀某在哈市南岗区民益街某旅店住宿时,将旅店经理张某放在服务台壁柜内的拎包偷走后逃离,包内有一部手机和9000元现金。7月23日,将偷来的钱挥霍干净的荀某到佳木斯市,准备将偷来的手机卖掉,被佳木斯警方抓获。

  哈尔滨铁路运输法院认为,犯罪嫌疑人荀某在刑罚执行完不足5年内又再犯案,属累犯,应从重处罚。最终,法院判决荀某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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