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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或大病门诊可报一半医疗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9日12:23 新闻晚报
□记者许沁

  晚报讯 本市户籍少年儿童住院或大病门诊可凭住院账单、户口簿到区县红十字会内设的少儿住院互助基金管理办公室报销50%,无需支付额外费用申请加入;如果再参加少儿住院互助基金,即可享受双重50%的报销制度。今天上午,记者从市少儿住院互助基金管理办公室获悉,从明年上半年起,全市324家少儿学生医疗保障定点医院将有望全部实行网上结算。

  根据《市中小学生和婴幼儿住院、门诊大病基本医疗保障试行办法》,凡是具有本市户籍的少年儿童、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引进人才子女、“外来媳妇”的学龄前子女,均可享受少儿学生医疗保障。在每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符合申请条件的少年儿童家长可凭相关证明,到所在学校或托幼机构集体登记上报、或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或到户籍所在地的区(县)红十字会所在的少儿住院互助基金管理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

  具体报销办法详见A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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