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5省区确立新的妇女权益保障地方法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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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9日13:44 人民网 |
人民网北京12月19日讯记者赵颖报道:“目前,全国已有新疆、湖南、黑龙江、江西、陕西等5个省区完成了《妇女权益保障法》本地实施办法的修改,并在妇女参政、反对家庭暴力、性骚扰等重点问题上有很多值得借鉴的规定和做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妇联主席顾秀莲在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改决定施行一周年座谈会上指出。 据悉,山西、上海、广东、安徽等省市已经或者即将进入审议程序,另有近20个省 将地方实施办法的修改纳入了立法规划,目前正在进行调研论证工作。现阶段男女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妇女群体内部利益需求比较多样。针对这些问题,顾秀莲提出:既要关注参政、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家庭暴力等妇女群体普遍面临的问题,也要对农村失地、进城务工、城市下岗失业、单亲特困、老年等妇女群体的利益诉求给予特别关切。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大妇女权益保障法的施行力度,通过法律的贯彻执行,推动解决一批涉及妇女权益的热点难点问题,解决好妇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把广大妇女的合法权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 顾秀莲要求:各省区市要高度重视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的修改工作,依据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原则精神,借鉴其他地方的经验,突出地方特色,在确保立法质量的前提下加紧工作,争取制定出一部适合本地实际的具有较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实施办法,最大限度地使本地区妇女受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