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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行业人士建议大户型征保有税应从第二套算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9日13:54 中国新闻网

  

地产行业人士建议大户型征保有税应从第二套算起

  广州地产界人士认为,对买家“第二套”大户型物业征收保有税更合理,而征收标准也应考虑人均面积。中新社发 DD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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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12月19日电 建设部副部长刘志峰日前透露,建设部正联合财政部等部门研究住房税费的收取,有可能对户型面积偏大的住房收取一定的税费,鼓励老百姓购买小套型住宅。据《信息时报》报道,广州地产界人士认为,对买家“第二套”大户型物业征收保有税更合理,而征收标准也应考虑人均面积。

  刘志峰表示,目前国内住房“保有环节”的税费比较低,或者基本没有。将来大户型住宅也会采取相似于汽车保有环节的税收措施。他说,“要加快制订和设置住宅建设规划,要利用税收、土地、金融等政策,鼓励开发中小户型住宅,保障中低价位、中小套型住宅的有效供应。”

  广州地产专家认为,对大户型开征保有税,由于评估体系、社会信用体系等尚不健全,短期内难以执行。

  据了解,目前广州新建商品房套均交易面积为110平方米,市场在售商品房七成以上是大户型,如果对现有大户型都征收物业持有税,影响范围非常广泛。

  寒桐投资顾问公司总经理韩世同认为,对于买家的第二套大户型物业征收保有税更合理,能更好地抑制有钱人购置多套物业的需求。

  对于大户型物业保有税的起征面积和征收标准,专家认为可以参考物业的估价水平,或者租金水平征收。

  中原地产高级研究主任陈海丰认为,若对144~160平方米也算大户型征收并不合理,影响面积太大,并且没有考虑到人均面积,如果1家7口住144平方米,跟1家2口住144平方米如果征相同的税赋,肯定不合理。应该对200平方米以上,特别是别墅物业开征持有税,才能更好调节住宅消费,引导理性的住宅消费意识。(蒙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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