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市检察院“两简审”节约司法资源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9日15:11 红网 |
红网湘西12月19日讯(通讯员 梁世红)18日,笔者从吉首市检察院了解到,今年以来,该院在“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针对起诉案件多、人手少的突出问题,在组织干警加班加点的同时,充分适用“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简化审”,加快办案进度,取得明显成效。 “简易程序”,即由检察院建议或同意,基层人民法院在审判时采用的比普通程序 更简便、快捷的程序,刑诉法及有关司法解释规定,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法院必须在受理后20天内审结(普通程序为30天),一般应当当庭宣判,由一名审判员独任审判,检察院可以不派员出庭支持公诉,适用“普通程序简化审”可以简化繁锁的审理环节,提高庭审效率。据了解,今年以来,该院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37件412人,较去年同期179件290人分别增长32%和42%,为了解决“案多人少”的困难,该院共向法院建议适用简易程序审99件、适用普通程序简化审65件,两项共计164件,占起诉案件总数的81%。 一名办案检察官告诉笔者:“通过适用‘两简审’,加快了庭审节奏,减少了案件积压和诉讼拖延,提高了庭审效率和当庭宣判率,节约了司法资源,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基础上,所有的案件均在法定期限内审结”。 稿源:红网 作者:梁世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