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伤害认定标准模糊 学校患上“安全过敏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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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9日15:27 中国新闻网 |
中新网12月19日电据广州日报报道,由于校园人身伤害案件认定标准模糊,导致学校不敢组织户外活动。18日,深圳市人大公布了学校安全管理中存在的几大问题,并召集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开会,研讨解决方案。 深圳市人大教科文卫委的一份报告中明确指出,现在学校都患了“安全过敏症”,由于怕发生意外,承担无限责任,而不敢组织开展活动了。盐田区教育部门负责人说,现在 户外活动能不组织就不组织,“中学户外活动,原则上不过夜、不出省。”调查报告显示,学校普遍反映,校园人身伤害案件认定标准模糊,一旦发生了学生人身伤害案件,如何界定学校是否存在过错,是否要承担赔偿责任,都缺乏统一的评判标准。 据了解,从今年4月起校方责任险生效以来,承保的保险公司接到报案1472起,经确认不属于校方保险责任的464起,占了三分之一。因此,深圳市人大有关负责人指出,一些学校、家长建议完善保险机制,全市统一购买学生人身意外伤害险,作为校方责任险的补充。与会的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将对此进行研究。(王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