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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起深圳供港澳水果将推行注册登记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9日16:16 新华网

  新华网深圳12月19日电(记者彭勇)记者近日从深圳检验检疫局获悉,该局明年将全面推进供港、澳水果注册登记制度,供港、澳水果必须来自注册果园和加工厂。这意味着供港澳水果的安全卫生将更有保障。

  深圳口岸是供港水果的主要通道。2006年1-11月份,经深圳口岸出境的水果达18.3万吨,其中供港水果为16.2万吨,占出境水果的88.5%。近年来,供港、澳水果风波不

断,“染色橙”、“椰子芯漂白”、“西瓜注红药水”等事件严重影响了港、澳消费者信心,直接损害了内地果农和果商的利益。

  鉴于此,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的统一部署,深圳检验检疫局将在深圳辖区全面推进供港、澳水果注册登记制度。该局已拟订了具体计划,将相关供港、澳水果果园、包装厂逐步纳入检验检疫注册登记管理的范围,严格按照出境水果果园、包装厂注册登记条件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注册。

  记者了解到,检验检疫注册登记的供港、澳水果果园应符合连片种植,面积在100亩以上;周围无影响水果生产的污染源;有专职或者兼职植保员;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近两年未发生重大植物疫情等条件。

  注册登记的供港、澳水果包装厂应符合厂区整洁卫生,具有符合要求的清洗、加工、防虫防病及除害处理设施;有满足水果贮存要求的原料场、成品库;水果存放、加工、处理、储藏等功能区相对独立;下脚料要及时处理;清洗水果的水源及使用的有关农用化学品均须符合有关食品卫生要求及港、澳要求;有与加工能力相适应的稳定货源;有完善的水果加工管理制度和卫生质量控制体系;配备专职或者兼职植保员等条件。

  深圳检验检疫局将通过资料审核、现场评审等方式对相关供港、澳水果果园和加工厂进行注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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