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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政府“打架”怎能拿企业出气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9日19:53 四川在线

  临汾市人防办与其下属的尧都区人防办为收费发生冲突,“对尧都区人防办办理的手续不予认可”,“进行重复收费”。今年国庆节后,这种矛盾发展到了极致。临汾市中级法院介入了这场纷争,对不理睬“临汾市人防办”的学校企业进行了强制执行,致使这些单位不断上访投诉。(据《山西临汾两级人防办争收建设费导致冲突》12月16日 中国新闻网)

  两个政府机关为收费权打架,却让基层企业遭了殃,实属罕见。临汾市人防办与尧

都区人防办都是政府所属部门,且为上下级关系,它们之间对建设单位的人防工程管理、收费,如何划分范围职责,这是政府内部的事情。我们不知晓有关政策,难以评说,也无从判断是非。只是要说政府部门之间可以争权夺利,但不能殃及无辜,让企业遭殃。

  人民政府要执政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一切以人民利益为重。可是临汾的市、区人防办却为收费争得不可开交,互不相让。这且不说,当企业在区人防办交费后,市人防办为了收钱,竟然不顾企业已在区人防办交钱的事实,仍然还要企业交两道钱,企业当然不会出这个冤枉钱,市人防办就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这种为了钱,政府机关枉法肆为的作法,被当地群众形容为“要钱不要政府脸面”。这不仅坑害了基层企业单位,也严重地败坏了政府形象。

  更让人匪夷所思的是,出现这样问题后,临汾市政府领导就此事做过调解,居然是“无济于事”。政府所属的两级机关打架,市政府竟管不下来,这不得不让人怀疑临汾市政府的执政能力。如果领导机关把自己的部属都指挥不动,发生了突发事件后,怎么办?或许是把这种政府机关内部争权夺利的事,没有当回事,认为是小事一桩,所以听之任之,否则的话怎么会发展到今天这种地步,市、区两级人防机关水火不容?

  事实上在政府机关之间有这种矛盾的不只是人防部门,其它部门之间也有类似的情况,只是没有公开罢了。在这种争论的背后是利益之争,凡是有利益的事,各部门都要插手。特别是上级机关在负责起草或制定有关法规或红头文件时,都站在各自的立场上说话。这样的结果是到了基层,一件事几个部门来管,企业被重复检查、罚款的事经常发生。近年来,在食品卫生质量管理上一再发生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突发事件,其中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因就是多头管理,出了问题谁都不负责,也负不了责。这种现象不能再继续下去了。

  我们希望临汾市两级人防办,你们可以打架,但是你们不能拿企业出气,毕竟你们是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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