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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新一轮积极就业政策实施成效显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9日20:18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12月19日电(记者刘羊旸)从2006年开始,中国实施新一轮的积极就业政策,一年来,就业再就业工作进展顺利,积极就业政策实施成效显著。

  发展改革委预计,今年全年城镇新增就业可超过1050万人(年初计划为900万人以上)。

  为促进就业再就业,缓解劳动力供大于求、高校毕业生等新成长劳动力就业问题凸显等就业压力,中国坚持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去年国务院对原有的积极就业政策作出了“延续、扩展、调整和充实”的决定。

  调整后的新一轮积极就业政策在政策扩展方面,进一步扩大了政策对象。如,免费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补贴的对象范围增加了厂办大集体企业下岗职工、进行失业登记的其他人员,以及进城登记求职的农民工。

  在政策充实方面,丰富了政策内容。如社保补贴在过去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的基础上,增加了医疗保险,重点解决再就业者“病有所医”的问题。在政策调整方面,加大了扶持力度。如,增加了对持《再就业优惠证》的“4050”人员从事灵活就业的社保补贴政策等。

  一年来,国家有关部门和各地区切实推动各项积极就业政策措施的落实,取得实效。

  以推动落实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政策为重点,劳动保障部组织开展再就业援助月活动,安置就业困难人员23万人,帮助40万人落实了社保补贴政策;以推动落实免费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补贴政策为重点,组织开展春风行动,为农民工提供岗位近300万个。

  此外,以推动落实鼓励企业吸纳就业的扶持政策为重点,有关部门举办了“民营企业招聘周”等活动,发挥民营企业的作用,拓宽就业门路。

  2006年,各地结合本地实际和财力,对积极就业政策进行了微调,适当扩大了就业扶持政策的优惠范围,规范、细化了政策操作程序和办法。

  十六届六中全会作出的《决定》将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内容。《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2006年—2010年)》也明确指出,继续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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