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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低素质论”分化社会群体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0日00:00 新华网

  宣华华 作者文集

  来自全国各地,如今在广州落户扎根的“新客家”,对限制外来人员同样有自己的考虑。18日,针对媒体关于“广州拟设立准入底线”的报道,不少在广州“新客家”的白领精英也纷纷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们同样对外来人员素质良莠不齐感到困扰,不赞成让外来人员无序涌入广州。(《信息时报》12月19日)

  连日来,围绕“低素质论”展开的争议,已经越来越令人困惑和不安了。与以往排外言论不同的是,凭借一个模糊的“低素质”界限就分化了社会群体,构成了集中对“低素质外来人员”的口诛笔伐,改变了同样曾是“外来人员”的“新客家”的立场,也使得同样是“低素质”的“本地人”保持沉默,从而让“低素质外来人员”失去了代言人,在这场“低素质论”的争议中毫无反抗之力。

  首先应当提醒“新客家”的一句话是,你们无法割裂与“低素质外来人员”的联系。道理很简单,一旦“新客家”回到本乡本土的语境,就会忽然发现自己还有“低素质”的亲朋好友。在一个人口流动日益频繁的社会之中,“新客家”今天不帮助“低素质外来人员”说话,明天就会发现亲朋好友遭遇同样的对待,难以进入和扎根一个设置了准入壁垒的城市。

  同样应当提醒“本地人”的一句话是,你们也无法割裂与“低素质外来人员”的联系。在这个复杂多变的社会之中,“低素质外来人员”暂时成为了“低素质本地人”的替罪羊,却并不意味着这种歧视观念不会重新加诸“低素质本地人”。今天,可以把社会治安乱局归罪于“低素质外来人员”,一旦成功地把他们阻挡于城市之外,“低素质本地人”也许就会同样遭到歧视。

  需要明确指出的是,“低素质论”作为一种“有罪推定”,它既不是理性和法治的产物,也不是科学严谨的结论,而是具有明确歧视对象,本质上是对“外来人员”的歧视。因而,它不会伴随着歧视对象的消失而消亡,只会通过改变歧视对象和政策要求,以最终实现优势社会群体的利益最大化。历史上,这类论调已经够多了,其危害也够大了。

  事实上,任何一种具有歧视性的言论和政策,其根源都在于优势群体的自大和无知,把自己的评价标准置于所有社会群体之上,却把责任推卸给其他的社会群体。歧视性的言论和政策不会孤立存在,更不会单独指向某个特定的群体。一旦外部条件发生变化以后,歧视性的言论和政策就会转向,把矛头对准新的目标群体。所以,反对“低素质论”就是“反歧视”,要警惕“低素质论”分化社会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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