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洗钱主要有六种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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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0日00:47 大江网-江西日报 |
综合新华社消息当前洗钱活动主要有哪些手法?公安部19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副局长韩浩介绍,当前国内外的洗钱活动主要有六种手法。 第一,利用合法的金融体系洗钱。不法分子通过银行或者非银行的金融机构清洗赃款,特别是有一些犯罪嫌疑人使用假的身份证在银行开设多个账户,用于转移和藏匿非法所得及其收益。 第二,利用地下钱庄进行洗钱,不法分子通过地下钱庄将赃款转移出境。地下钱庄是我国部分沿海和边境地区出现的非法金融组织,它从事买卖外汇、跨境转款等非法经营业务活动,滋生和助长贩毒、走私等严重的犯罪,破坏国家的金融秩序。 第三,利用互联网进行洗钱。不法分子利用网上银行转移赃款,有的还通过网上赌博,把黑钱洗白。 第四,通过现金的走私进行洗钱。不法分子随身携带或将大量的现金藏匿于交通工具出入境。 第五,通过投资进行洗钱。不法分子通过投资兴建宾馆,开设公司,购买商品房,投资房地产等方式进行洗钱;有的甚至在境外开设公司,为其犯罪所得披上合法的外衣。 第六,利用进出口贸易进行洗钱,通过虚报进出口价格或伪造有关的贸易单据等方式跨境转移赃款。 我国为国际反洗钱做出了积极贡献 据悉,近年来,我国的反洗钱国际合作取得明显进展,在加入有关反洗钱国际组织和开展双边、多边国际合作方面均取得了一定成效,为国际反洗钱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 韩浩表示,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十分重视加强在反洗钱国际合作方面的协调与配合。2004年10月,由中国人民银行牵头组织,公安部积极参加了“欧亚反洗钱与反恐融资小组”的创建工作,并作为创始成员在该组织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提高了我国在反洗钱领域的国际地位。同时,我国积极签署、批准、执行联合国在反洗钱领域的一系列重要法律文件,在反洗钱领域树立了负责任的大国形象。 外资银行进入中国也要履行反洗钱义务 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局副局长蔡忆莲19日在此间表示,外资银行要接受中国有关部门的监管并履行反洗钱义务。 蔡忆莲说,客户的真实身份、客户资料和交易的保存制度,以及大额的可疑交易的报告制度,都是外资银行要履行的。对于大额可疑交易报告,有关监管部门既接收中资银行的报告,也接受外资银行的报告。 蔡忆莲表示,外资银行反洗钱的监管工作是中国监管的新课题,通过加强反洗钱的国际合作应该可以逐步地解决这些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