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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支票成功通行京津粤冀四省市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0日02:10 新闻晨报

  □据新华社上海12月19日电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19日宣布: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在上海市的试点运行十分顺利,成功实现了与其他试点城市的支票互通。

  据央行上海总部介绍,18日上午,由交通银行上海分行发出的上海市第一笔全国支

票影像业务发送成功,拉开了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在上海市试点运行的序幕。当日,上海市共发出支票往账业务4笔,金额0.36万元;收到支票来账(全国业务)49笔,金额16.48万元。当天发生的全部支票往来账业务基本覆盖了上海市参加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的各中外资银行业金融机构和各试点地区。

  所谓支票往账业务,是指其他试点省市出票人签发的支票在上海地区办理提示付款;支票来账业务指上海市出票人签发的支票在其他试点省市提示付款。

  据悉,12月18日,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试点上线后,北京、上海、天津、广东、河北和深圳试点省市之间的支票实现了彼此通用。目前,上海市共有47家中外资银行的1712家对公营业网点可以办理全国支票影像交换业务。

  支票影像业务的处理分为影像信息交换和业务回执处理两个阶段,即支票提出银行通过影像交换系统将支票影像信息发送至提入行提示付款;提入行通过小额支付系统向提出行发送回执完成付款。

  按照设想,中国人民银行将于2007年6月底前完成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在全国的建设推广,7月起,支票将可在全国范围内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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