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污水处理厂也要领证排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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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0日03:09 江南时报 |
本报讯(记者 黄勇) 记者昨天从南京市环保局获悉,2007年排污许可证开始发放,污水处理厂首次纳入排污许可。据悉,该市是从2001年开始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的,凡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和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经核批后发放《排放污染物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的发放对象涵盖全市范围所有排污的企、事业单位及个体工商户,2006年有4000余家。明年重点将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厂、各工业园区的污水处理厂及生活垃圾处理场纳入排污许可证的发放范围。 据南京市环保局污染控制管理处处长杨忠介绍,国家十一五规划已对各地化学需氧量(COD)的排放提出刚性的削减指标。生活污染源是化学需氧量排放的大户,给污水处理厂发放排污许可证就是要提高城市综合废水处理的达标率,控制化学需氧量的排放,为按期完成污染总量的削减任务,有效控制水体污染提供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