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生秋游受伤落下终身残疾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0日03:16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
【南京日报报道】 (通讯员 建民 记者 朱晓露) 秋游时,一中学生在游玩中受伤,并造成终身残疾。为此,该中学生将母校和其他两家涉案单位告到法院,索赔各项损失计140余万元。 原告周民(化名)是建邺区外来工子弟学校的一名初中生。2004年11月30日,周民所在学校初中部与某旅行社联系,组织学生去南京乡村大世界投资旅游实业公司经营的“八 卦洲沙漠风情园”旅游。结果,周民在骑公园提供的沙滩摩托车时,不慎撞到了公园内固定人工吊桥的斜拉钢丝绳上。周民当即被钢丝的阻力弹回仰面摔倒在地上。 事故发生后,周民经医院抢救脱险,但其脊髓损伤,膀胱也有功能障碍,导致下半身几乎不能动弹。经南京医科大学司法鉴定所鉴定,周民为二级伤残,需人终身护理。据了解,周民一年多来的住院治疗费用,都由其所在学校、旅行社和乡村大世界投资旅游公司均担。 前不久,已经18岁的周民将其所在学校、旅行社和乡村大世界投资旅游公司告到建邺区法院,要求三被告赔偿伤残补助金、以及承担20年的治疗费、护理费共计140余万元。 昨天的庭审中,校方代理人指出,学校不应承担责任,应由学生和公园承担责任。因为学校在组织旅游前,已进行过安全教育,并找了家有资质的旅行社,还为学生买了保险。进入公园后,学生购买了门票,就成了学生与公园之间的旅游合同,公园应当承担安全保障的责任。其他两被告也分别答辩认为,自己已尽到安全义务,并在事故发生后积极支付了医药费,因此不应承担主要责任。 由于案情复杂,法院将择日宣判。 (编辑雨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