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助逃生百米高楼须设避难间(图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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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0日03:23 重庆晚报 | |||
江北某大厦设置的避难间 本报讯 商厦内发生火灾,市民有了临时的安全场所。昨日,记者在江北阳光城步行街某商厦看到贴有醒目标志的避难间。商厦消防主管称,有了它,火灾发生时,人们多坚持 昨日,记者在该商厦23楼看到,“避难间”几个鲜红大字贴在一间未装修的室内墙上。该房间约50平方米,墙上有一部电话和一台通风机,墙角摆着一台自动风机控制柜。 “一旦发生火灾,来不及逃出商厦的人们可到这里避一避”,一位姓王的消防主管称,火灾发生时,通风机可自动排风并抽入新鲜空气,墙上挂的是内部电话,人们可直接与商厦的消防控制中心联系。 该避难间外的三扇大门均用钢铁制成,王主管称,它们的防火级别为甲级,避难间的四壁都是实心的,耐火性更强。 在23楼的楼层两端,记者还看到另外两间同样的避难间。除此之外,记者在商厦8楼两端还看到两个面积分别约200平方米的露天避难间。王称,5个避难间大约能容纳一两千人,它们相对独立,一旦关上铁门,便与烟火隔绝。“正常情况下,铁门、墙壁能抵挡烈焰、浓烟两三个小时。” 市消防总队有关人士称,按照规定,100米以上高层建筑必须设立临时避难间。避难间的消防、通风系统都是单独的,人到里面避难相对安全。 记者陈国栋文/图网络编辑:李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