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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一公证员收了钱想咋公证就咋公证 活人公证成死人外人公证变“内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0日03:55 大河网-河南商报

  

成都一公证员收了钱想咋公证就咋公证 活人公证成死人外人公证变“内人”
四川省成都市律政公证处(原四川省公证处)出具的一份继承权公证书,竟然将至今仍健在的活人公证为死人,并让一个陌生女人以“妻子”名义继承了他的房产。

  代表国家公信力的公证,居然成为造假工具。目前,这份荒谬绝伦称得上“旷世奇闻”的公证书已被撤销。

  活人变死人陌生人变妻子

  2006年9月初,

  成都市金堂县农民杨世和意外得知自己早在7年前被成都市律政公证处公证为“死亡”,他在1999年卖出的一套房产被“妻子严春英”继承,然而这个严春英只是他房子的买主而不是他妻子。

  在成都市律政公证处,记者翻阅了那份卷宗号为(99)蜀公证字第04668号的继承权公证书。公证书上明确写道:“被继承人杨世和于一九九六年七月在成都市死亡”,“被继承人婚后无子女”,“被继承人杨世和的上述遗产由妻子严春英一人继承”。

  “这些全都是假的!”杨世和告诉记者。他看到那份宣布他“已经死亡”的公证书后,到成都市律政公证处投诉。

  公证处查证时却发现这份卷宗不翼而飞,而卷宗编号本上的原始记录也被人抠烂涂改,当年办理此公证的公证员、现成都市律政公证处副主任尹显伟也否认此事。后来,公证卷宗却又突然找到。该公证处主任李安科说,卷宗是尹显伟主动交出来的,是他自己密封的。

  记者多次联系尹显伟,他以“公证处对此事有新闻发言人”为由,婉拒采访。

  公证造假只为逃税

  杨世和说,他只和严春英打过一次交道,1996年5月他以金牛区白果林小区的一套自有房产作为抵押,向金堂县白果农村合作基金会贷款4万元。后来做小生意失败无法按时还贷,合作基金会就在1999年7月1日,将抵押房产作价13万元卖给了严春英,当时双方还签了《买卖房屋合同》。

  这桩公证的申请人严春英向媒体透露了公证中的“秘密”:当时购买二手房要缴税,找中介私下交易不用上税,是中介带她到公证处办理公证的,她给了尹显伟5000元钱作为报酬。

  四川省司法厅公证工作处有关负责人认为,虚假公证产生的原因除了公证员没有认真履行审查责任外,另外就是申请人隐瞒事实真相并提供了虚假证明材料。

  然而,严春英否认了是她向公证处提供了虚假证明材料。她说当时根本不知道公证材料的内容,公证员告诉她在哪里签字她就在哪里签字。

  杨世和准备与公证处对簿公堂,让自己“重返”人间。

  处罚太轻难治“乱证”

  追溯这桩典型的假公证案,记者发现,虚假证明材料居然顺利地连闯审查、审批等数道关口。

  记者在公证卷宗中查阅到,“四川省金堂县精工铸造厂”1999年7月20日出具《证明》:“我单位职工杨世和于一九九六年七月因车祸死亡,其妻是严春英。”但杨世和告诉记者,他一直没有固定工作,与“四川省金堂县精工铸造厂”没有任何关系。

  根据规定,死亡证明应该由医院和公安部门出具,夫妻关系证明应该有结婚证书,但卷宗里这些都没有。记者在公证卷宗中查阅到,这桩公证是由当时公证处主任签发的。

  最近,有关部门对尹显伟作出了停职3个月、罚款2000元的处罚决定。对此,一位专家认为,如此低的违规违法成本,对于亟须规范整顿的公证行业,并不是一件好事。近年来违法公证的事在各地时有发生,这与处罚偏轻不能说没有关系。

  (据新华社成都12月19日电)

  被公证成死人,杨世和哭笑不得。

  制图/王伟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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