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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纠纷调解机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0日04:50 深圳特区报

  市领导率执法检查组检查学校安全管理条例实施情况,部分学校建议

  成立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纠纷调解机构

  【本报讯】(记者方兴业)昨天,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邱玫率执法检查组到南山区,检查《深圳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情况。区教育局和部分学校

建议,成立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纠纷调解机构,以便更专业、更快速地处理纠纷。

  检查组实地检查了南头城小学。在危险关头智救父母最后入选“中国骄傲”的该校学生袁媛,与教师们在校门口迎接检查组的到来。该校安全教育的做法受到了人大代表的好评。检查组还检查了北大附中南山分校和西丽二小。每到一处,邱玫都与学校师生交谈,仔细了解有关情况。她要求学校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强化安全管理,确保学校安全。

  检查组还听取了南山区政府的情况汇报。据汇报,南山区贯彻《条例》力度大且有独创举措,区委、区政府每年都将学校安全管理的有关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2006年安排的学校安全管理和人员经费及保险费共计2041万元。人事部门足额给学校配备了编制,全区各校、幼儿园都安排了安全主任岗位。南山区还在全市率先成立了安全管理委员会,设立了专门办公室,配备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校园安全工作。南山区有关负责人在汇报中说,学生伤害事件往往调解难、裁定难,建议成立由市、区、街道司法部门牵头的调解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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