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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客逛商场,脚扭了!理由很稀奇,太阳光?这两天的太阳暖洋洋但千万别晒花了眼睛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0日05:38 今日早报

  顾客逛商场,脚扭了!

  理由很稀奇,太阳光?

  这两天的太阳暖洋洋

  但千万别晒花了眼睛

  ∨vīan:这几天的太阳真好啊。

  泡面的幸福(副群主):呵呵,是啊,看着就暖和。

  ∨vīan:可是这样的天气也会惹祸啊。前两天,我们台州这里有个人去数码城买东西,走着走着,就摔了一大跤,理由听起来真是稀奇得要命,说是太阳太好了,把眼睛给照花了,没注意地上。

  泡面的幸福:是太阳光反射的缘故吧?

  ∨vīan:嗯,有点关系吧。摔跤的地方是个台阶,当时太阳很大,从一旁的玻璃墙折射进来,地面就变得明晃晃的了。那人一不留神,就当成平路踩了上去,一脚踩空,摔了个四脚朝天。

  泡面的幸福:哦,这几天的阳光是挺强烈的,可是反光得连台阶都看不清了,这有点夸张吧?

  ∨vīan:不是上下楼的那种台阶,是商场里同一楼层里用来分区的那种小台阶。那人当时刚从一个不透阳光的室内出来,乍一眼笼罩在强烈的阳光下,眼睛的确会一时反应不过来。

  泡面的幸福:这样听来,好像蛮可能的。那他摔得严重吗?

  ∨vīan:还好,小台阶不高,脚有扭到了,不怎么严重。听说他后来去医院看了看,只花了100多块钱医药费。

  泡面的幸福:哦,那还好。不过,数码城最好在那处地方贴些醒目的标志,要防反光的那种,警示顾客注意。

  ∨vīan:当时那人摔倒后,拍拍屁股就走了,也没找数码城的人理论,商场方面压根不知情。不过,过了一两天,那人上门来闹了,说是要求赔偿。

  泡面的幸福:哦,不过这个要求听起来也不是不合理,毕竟商场没有做好提醒警示工作。像杭州的一些商场,凡是有台阶或者上下坡的地面,都贴上了明显的脚印形状的贴纸。

  ∨vīan:商场为了息事宁人,答应赔偿,听说给的赔偿金还大大超出了对方的医药费。估计商场这会儿就在打算贴标志了吧,这叫亡羊补牢,为时不晚。(201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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