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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诉讼调解 成都法院将纠纷解决引向和谐之道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0日05:49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调解是我国在解决各种民间纠纷方面的一大创举和特色。诉讼中的调解,既可缓和当事人之间的对立情绪,又能有效防止矛盾激化,真正做到息事宁人,防止产生新的申诉、上访。因此,在当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中,高度重视并强化诉讼调解具有十分现实的特殊意义和作用。

  近3年来,成都法院受理的民商事案件中,调解结案率每年均已接近或超过60%,且调解结案率每年都超过60%的基层法院均有10个以上,其中还有一个基层法院调解率达到了71.19%,这一组数据充分说明法院在解决当事双方纠纷时越来越提倡用调解的方式。

  “并不是这几年案件多了才注重调解,而是调解结案更符合司法公正的实质要求,有利于维护家庭、社区和邻里关系的安定,有利于社会关系的整体和睦及和谐。从实际情况看,大量民商事案件的当事人相互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解决纠纷后往往仍然会在一起工作、生活或保持联系。如果只是满足于强制判决,虽然能在形式上解决一时一地一案的矛盾和纠纷,但由于根子没有消除,很可能形成新的问题,如果处理不当,胜诉者往往并不一定就是胜利者,甚至可能演变成更大的矛盾。所以,无论案件有多么复杂棘手,双方的矛盾有多么对立尖锐,法官在具体的办案中都会充分运用自己的智慧,促使双方化干戈为玉帛,赢得互利双赢的效果。”成都中院负责人如是说。

  案例一

  离婚争财产 夫妻反目

  罗某与陈某来法院离婚。诉讼过程中,陈某将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屋数套,分别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转让给了自己的亲属,罗某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确认陈某与亲属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拿到案子后,高新法院徐法官开始感觉这起纠纷案情简单,但这个案件有一个特殊的情况引起了他的注意,就是丈夫陈某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手段拙劣,让人生疑。徐法官主动拿起电话与双方当事人联系,经过交谈了解到,罗某取走了陈某公司几百万现金,导致陈某资金周转困难而生病住院,罗某和陈某双方各有亲属卷入纠纷,导致夫妻关系紧张。诉讼中,罗某离家出走,仅委派律师与法院衔接。了解到这些情况后,徐法官感觉,如果简单下判,原被之间的矛盾还可能激化,导致更大、更恶劣的诉讼或其它纠纷,因此,徐法官将审理方向确定为以调解为主,尽量避免开庭审理和直接判决。

  调解攻心 避免一场家庭悲剧

  在给陈某做工作时,徐法官重点要求其处理问题要冷静,反省自己在过去的夫妻关系中是否存在伤害罗某的地方,并对其过激的言行立即予以制止和批评;在给罗某电话做工作时,徐法官不是简单地以多年夫妻感情来说服,而是重点抓住了罗某害怕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的心理,反问罗某是不是法院判决她胜诉就可以让陈某心服口服、不作出过激行为?同时抓住其儿子即将面临高考的问题,劝解罗某一定要和陈某开诚布公地交流、协商解决,并请她看在陈某已经生病、双方多年夫妻、儿子即将高考、需要一个完整的、温馨的家庭的份上,慎重考虑。经多次调解,双方终于达成谅解,罗某搬回家中与陈某同住,双方决定自行协商解决多年的情感和经济纠纷,罗某向法庭撤回了起诉。

  点评

  这类案件如果一纸判决了事,法官可以少讨不少麻烦,但却免不了导致双方矛盾的进一步激化,法官立足于从源头上解决问题,深入到案情之中,抓住细节不放,有针对性地进行说服疏导,终于使案件出现转机,纠纷迎刃而解,一个原本可能破裂的家庭重又和睦如初。有道是,功夫做到细处,矛盾何愁不弥;法官多费心力,百姓更添温馨,值!

  案例二

  成都周某享有专利的产品在市场上冒出了一系列李鬼,该案进入司法程序后,成都中院并没有按照“谁对谁错”的传统模式简单下判,而是通过调解找到了一条实现李逵李鬼双赢的新途径,促成了李逵(权利方)和李鬼(侵权方)联姻,最终成就了一种全新的知识产权审判“成都模式”。

  李逵起诉 李鬼侵了我权

  今年初,周某向成都中院递交了一份证据保全的申请。周某称,他拥有一项极具经济价值的“钢绳十字卡扣”实用新型专利,而且已经自行设厂,将该专利推向市场并获得了较高的经济回报,但就在他准备大干一番的时候,却在市场上发现某防护公司擅自生产同样的专利产品,侵占了相当的市场份额。了解本案的特殊情况后,法院发现周某虽然是权利人,但他的生产能力远没有涉嫌侵权的防护公司大,如果仅仅是简单依法下判,有可能导致防护公司前期投入所形成的生产、销售能力被闲置,而周某因生产能力问题又不能立刻填补市场需求。权衡再三,法院决定在审判的同时,采取一种全新的模式调解该案,寻找一条能实现双赢的解决途径。

  调解搭桥 李逵李鬼联了姻

  在法院的反复调解下,最终,双方当事人签订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约定某防护公司在向周某支付使用费后,可在一定市场范围内实施“钢绳十字卡扣”实用新型专利,并对许可方式、使用费的支付方式、违约责任进行了详细的约定。随后,双方握手言欢,一种全新的知识产权审判“成都模式”应运而生。这种新的“成都模式”让权利人和侵权方看到了一条更加互惠互利的矛盾化解方式:既保证了权利人的知识产权不被侵害,又可借机将知识产权转化为生产力或进一步推向市场;既制止了侵权人的不法行为,又可以借机将侵权人的非法使用转化为合法利用,相关投入不再是侵权的工具,而成为知识产权搏击市场的助力。

  点评

  入世以来,我国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越来越大,如何将促进知识产权的市场化进程、提升产业化水平与加大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力度有机结合起来,是摆在人民法院面前的一个现实课题。对正在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的成都而言,处理好这一问题尤其重要。以这类案子为例,如果沿用过去的处理模式简单判决,李逵李鬼从此冤家路窄,不仅双方都得不到任何好处,更重要的是,一个可能蕴含巨大商机、实现知识产权增值的宝贵机会将可能丧失。法官很清醒地意识到了这一点,因此引导双方扬长避短,最终实现优势互补,开辟了双方合作的坦荡路途,真正做到了化干戈为玉帛之内,促发展于调解之间,体现了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更高境界!

  展示调解范例 提升调解能力

  近年来成都中院采取有力措施,大力推进调解工作,先后专门召开了全市两级法院再审调解经验交流培训会、民商事案件调解座谈会,组织优秀调解案件的法官畅谈调解体会,交流调解心得。今年,成都中院又推开大动作,面向全市20个基层法院公开征集了120个优秀调解案件,再从中精选出60件调解难度高、调解方法活、调解效果佳、社会反映好的成功范例,组织承办法官结合具体案件撰写成调解案例经验材料并汇编成册,预备明年初出版。书中没有严肃深奥的法律关系,只有结合具体案件中展开的生动灵活的调解方法和情法相融的服人效果,充分展示了成都法官一心为民的人文情怀和熟练圆融的调解技巧。

  点评

  过去有一段时间,法官的裁判能力往往被认为是司法能力中更为重要的方面,诉讼调解则受到了某种冷落。现在构建和谐社会,不仅需要纠纷的和谐解决,而且纠纷的解决过程本身也应当尽可能充满和谐。由此,法官的调解能力已经被赋予了更为重要的价值内涵。通过这种方式,加强法官调解能力的培训,让法官在具体案件中受到启发,能力得到提高,不失为一种更有针对性、更具操作性的好办法。

  采写 程敏 何良彬 王鑫 晨迪 徐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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