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先罚公司再惩 出租违章两头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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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0日05:59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
成都一出租车公司拟定的这项新规定遭到的哥们抗议,公司称只是“标准订得高”,还将修改 早报讯(记者谢璐摄影华小峰)凡是被‘电子眼’罚款的的哥将被公司扣除安全违约金,每被罚一次,扣除违约金200元,一个月发生了3次以上(含3次)整车停运3-7天……昨(19)日,成都某出租汽车公司出台的这项新决定遭到了大部分的哥的抵制,他们认为, 公司的举动让他们雪上加霜。公司新规: 交警罚了公司还要罚 昨天是成都中凌出租汽车有限公司的“每周回场日”,从上午9点开始,陆续有的哥开车返回公司报到。在办公室门外,一张新贴的“关于整治交通违规操作的决定”吸引了大家的目光。“从2007年1月1日起,对凡是被‘电子眼’罚款的行为实行扣除安全违约金的办法,每被罚款一次,扣除违约金200元,一个月发生了3次以上(含3次),整车停运3-7天,该车驾驶员到公司进行安全学习。” 的哥异议: 公司无权罚款 的哥们一看通知立刻炸开了锅,自编号为“02993”的的哥当场表示不满:“罚款可以,但是要公平嘛,只罚不奖咋可能嘛?” 自编号为03000的的哥同样不满,他认为只有交警才有权利对他们罚款,“公司这样是违法的。” 自编号为02982的的哥眼睛一翻,“公司有什么权利罚我们?我们如果违章了有交警罚,公司只能管我们是否违法营运。” 只有自编号为02995的的哥师傅呵呵一笑,“我从来不闯红灯,就不存在违章被罚,这个(通知)对我来说根本无所谓,公司的做法还不是为了纠正违章。” 公司解释: 消除安全隐患 该公司副总经理陈洪根向记者解释,公司有100多名驾驶员,以前公司将的哥们的违规记录在案并进行教育,收效并不理想,为了整治这一安全隐患,公司想出了这个法子。“我们给大家解释过,公司并不是想罚你这个钱,我们只是把标准订得高,免得他去犯。”他表示,罚款将作为安全基金,用于奖励那些优秀、遵纪的驾驶员。对于部分的哥的不满,他称目前只是收集意见的过程,公司还将作相应修改,同时采取“要求从严、处理从宽”的原则。 □声音 高额罚款的做法有待商榷 成都市出租车协会会长游厚洪对此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他认为,出租汽车公司的出发点是好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对驾驶员的管理,规范大家的行为,不过他还是比较认同采用宣传、教育、引导等方式,高额罚款的做法有待商榷。 成都市出租汽车管理处副处长蒲卫认为,此举属于出租汽车公司的企业行为。他表示将调查此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