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杀人嫌疑犯自首竟然被赶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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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0日06:00 光明网 |
毕文章 朋友,我给您讲一个非常有趣的笑话:一名杀人嫌疑犯去自首,竟然没有人相信,多次被赶出派出所。您一定觉得这个笑话很逗乐吧?现在,我郑重地告诉您,这不是笑话,而是我们现实生活中真实的一幕。您听了这话以后,还笑得出来吗?我看完这篇新闻以后,脸上一点笑容都没有了,反而感到十分地惊讶,非常地难过,特别地气愤。 《南方日报》12月13日报道:一名青年在四川杀人后,担惊受怕潜逃9年多后,幡然 醒悟,决定投案自首,却没人相信,还多次被赶出派出所。12月4日,当他走进韶关市浈江区十里亭派出所,终于了却自首的“心愿”,吃上了一顿安心的午餐。12月8日,从四川赶来的广元刑警将涉嫌于1997年4月4日在四川广元杀害一名女子的康某刚带回当地审理。俗话说:“天下之大,无奇不有。”公安机关为了抓到杀人嫌疑犯,往往要费九牛二虎之力,有些时候还很难达到目的。而杀人嫌疑犯自己跑到派出所去自首,却被警察撵出门外,真是岂有此理?一般人谁肯背杀人这么大的罪名呢?既然有人说自己是杀人嫌疑犯,警察就应该仔细地盘查、核实、确认。这是最基本的常识,可是,我们有些警察老爷居然不懂得,没做到。呜呼,这实在是让人感到万分地悲哀啊。我个人认为,公安部门应该对那些严重失职的警察进行严肃的处理,以儆效尤。试问,杀人嫌疑犯来到面前都分辨不出来的警察是合格的警察吗?他们连这么简单的事情都做不好,我们还能指望他们做什么大事吗? 杀人嫌疑犯自首被撵出派出所,暴露出有些警察素质低下、对工作不负责任的问题。众所周知,绝大多数的警察素质较高,意志坚强,爱岗敬业,在工作中作出了优异的成绩,堪称是人民的守护神。但是,毋庸讳言,也有个别的警察根本就不配穿警服、戴国徽。有的警察嫖娼;有的警察强奸;有的警察走私;有的警察吸毒;有的警察杀人。凡此种种,不一而足。这样的警察虽然是极少数,但是却败坏了警察的声誉,疏远了警民关系,在社会上造成了非常恶劣的影响。因此,我们必须加强对警察的教育工作,严肃纪律,坚决把那些不合格的警察开除出公安队伍,免得“一条鱼腥了一锅汤”,保证公安队伍的纯洁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