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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自封诚信单位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0日06:40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记者叶虹 通讯员梁慧玲)东莞市消委会昨日表示,凡打着“消费者协会”旗号,向社会各界推荐参与任何评选或消费维权活动的,可直接向东莞市消费者委员会咨询核查事实,以免上当。

  据介绍,近日东莞有企业在媒体上发布自己荣获中国消费者协会授予“维护消费者权益诚信服务满意单位”荣誉称号的消息。东莞市消费者委员会怀疑其真实性,进行了调查

核实。中国消费者协会的答复称:其一,中国消费者协会从未开展过“维护消费者权益诚信服务满意单位”的评选活动;其二,举办此次活动的“中国消费者基金会”与中国消费者协会不存在任何关系,该基金会开展的一切活动均与中国消费者协会无关。

  东莞市消委会提醒社会各界和企业单位,凡打着“消费者协会”、“消费者委员会”的旗号,向企业推荐参与任何评选或消费维权活动的,可直接咨询东莞市消费者委员会核查事实,以防受骗上当。

  (东莞消委会联系电话:22337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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