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卡禁异地摩托入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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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0日06:41 大洋网-广州日报 |
本报讯 (记者李天鸿 通讯员闫海滨)记者昨日从东莞市“治摩办”获悉,东莞已经在全市开始了“创建无异地摩托车社区(村)活动”,要求在今年年底前各镇区要创建完成2至3个“无异地摩托车示范社区(村)”;在2007年3月底前,各镇区80%以上社区(村)要创建成为“无异地摩托车社区(村)”;在2007年6月底前,各镇区95%以上社区(村)要创建成为“无异地摩托车社区(村)”。 据东莞市“治摩办”介绍,“无异地摩托车社区(村)”的标准是社区(村)内既无异地摩托车行驶,也没有停放的异地摩托车,目的是建立和完善“治摩”工作长效机制,确保“治摩”工作从路面被动防守转入社区全面清理为主的整治阶段,进一步巩固整治异地摩托车工作成果。 阻止异地摩托进入社区(村) 根据要求,各社区(村)要建立摩托车出入检查制度,在每个出入口设立哨卡,治安队员和保安员要按照登记的名册加强摩托车管理,阻止无牌无证、异地摩托车进入;配合镇区“治摩”工作联合执法队设置执勤点清查社区(村)内的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和异地摩托车。 对辖区是否存在摩托车销售店、维修店违规经营和制造、贩卖假牌假证等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工作,公布举报电话,发动居民进行举报,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或相关职能部门报告相关情况。同时,社区(村)还要对从事摩托车搭客人员进行详细排查,搭建就业平台,引导其转行就业。 房东妨碍执法检查将被停牌 据悉,社区(村)内也要设立“治摩办”,并配备2至3名专职“治摩人”。东莞市“治摩办”将对创建无异地摩托车社区(村)工作进行检查,如发现社区(村)在创建工作中存在相互推诿、整治不力,而造成整治不彻底、整治效果不明显的将给予批评,情节严重的还将在全市进行通报。 东莞市“治摩办”表示,社区(村)将落实出租屋主、工厂企业负责人治安责任制,并与之签订责任书,要求其承担起“治摩”工作责任。对出租屋内停放有异地摩托车,经劝告仍不改正的,取消“安全文明出租屋”挂牌资格;出租屋主如有意妨碍或阻挠执法部门例行检查的,按有关法律法规实施停租和罚款,直至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