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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收费披上“为民”马甲值得警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0日07:35 南海网-南国都市报

  机动车违章被电子警察摄录后,福建省泉州市交警支队并不将违章通知书送达当事人,而是直接在媒体上予以公告,违章车主要承担30元的登报费(12月18日《法制日报》)。

  泉州市交警支队对此的解释是,很多机动车行驶证上记载的地址不准确,或发生了变更,导致交通违法告知书无法及时送达,而逾期不缴纳罚款后的处罚很严厉,因此,采用登报公告的办法可以让司机减少损失。这样的“理由”看起来很是冠冕堂皇,其实只不过是

一种美丽的托辞。

  谁都知道,报纸现在不是人人都看的,也就是说,报纸的“送达率”不比交通违法通知书高。交警部门为何热衷于登报公告而不履行“送达”的义务?除了懒政外,还难逃借机敛财的罪名。其实也有不少违章者并不是看到报纸才来缴罚款的,但还是不交登报费就不办手续,这怎么说得过去?

  如今,很多乱收费项目开始换了招牌,打的都是“为民”的旗号。要真正地为民着想,就不应该动不动就要群众从口袋里往外掏钱。现在的通讯手段这么发达,要想告知违章人,根本不是什么难做的事情,但个别交警队就是要选个“收费”的方法,还编出个“为您减少损失”的借口,这个事实本身就值得我们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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