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检察官办案有过错将被追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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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0日07:52 潇湘晨报 |
《湖北省检察机关办案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近日出台,今后检察官办案如有过错将被追究责任。这个办法规定,检察官办案过程中,如存在刑讯逼供或者体罚、侮辱犯罪嫌疑人;立案前对被调查对象采取强制措施;执法不文明,作风粗暴,造成一定后果;在看护被调查对象或者押解、看守、审讯犯罪嫌疑人过程中,因过失发生办案安全事故等等,都将受到作检查、通报批评、处分、取消评先进资格等责任追究。追究办法还对过错责任人作了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