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教育大有可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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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0日08:00 长沙晚报 |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将于明年3月1日起施行。省人大常委、省政府督学、市民办教育协会会长张伟玦见证了《办法》一年多来酝酿出台的全过程。记者日前采访了这位与教育事业结下13年情缘的“教育老义工”,她快人快语地评价:“《办法》将改善民办教育的生存环境,但发展民办教育‘任重道远’。” “不少人戴有色眼睛看待民办教育。”张伟玦直言不讳,《办法》的出台,对促进 民办教育健康发展意义重大。首先,这个办法从起草到出台,历时一年多时间。有关专家曾先后到湖北、重庆、江西等地调研。提交草案时,从市一级到省一级,都请民办教育从业者、教育行政官员提意见和建议。 “说实话,直到现在,知道《办法》的人还不多。”张伟玦说,要让更多的人知道,搞民办教育不是一味想赚钱,但投入资金也需要获得一定的合理回报,因此《办法》明确规定:民办学校出资人可以从办学结余中依法取得合理回报。 “只有真正了解民办教育的重要性,才能支持民办教育。”张伟玦说,“我接触过许多民办学校的校长,他们的奋斗精神、创新理念令人叹服。但是对于一些办学行为不规范的民办学校一定要严格管理,不能‘一粒老鼠屎打坏一锅汤’。” 说到民办教育的社会地位,张伟玦讲起一件事:长沙一所民办幼儿园在益阳一家被服厂买了一批棉被,出厂时已通过当地有关机构检测合格;可回到长沙时,有关部门却说不合格——很明显在这件事中幼儿园是受害者,可最后却要罚幼儿园的款。民办学校饱受歧视,在办学过程中屡见不鲜。 张伟玦说,在2003年的“湖南省民办教育综合调查”中,民办学校反映最多的是办学环境问题。《办法》指出,民办教育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而不是过去讲的“补充部分”,是公益性事业。 《办法》制定了许多改善民办学校生存环境的内容,但张伟玦仍不敢乐观。她表示:“《办法》条款的落实还需要一个过程,不能盲目乐观,既要有信心又要加倍努力。” 作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