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出台措施保障农民工享受医疗健康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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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0日08:23 青海新闻网 |
青海新闻网讯农民工子女在城里读书,享受预防保健和免疫接种;农民工稳定就业的,可以纳入当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经省政府同意,12月中旬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厅《关于解决农民工疾病预防和医疗保障问题的意见(试行)》(下称《意见》),从多个方面保障农民工享受医疗、健康的权利。 《意见》规定,各级卫生部门要将农民工子女预防接种工作纳入计划,并协助教育 部门(机构)对农民工子女开展预防接种的补证、补种工作。在对农民工的疾病防控上,《意见》规定各用工单位要采取有效的传染病预防措施,改善他们的居住条件及环境;各级政府要将艾滋病防控作为农民工传染病防控的重点,为农民工免费提供咨询和初筛检测,并向经济困难的农民工艾滋病患者免费提供抗病毒治疗药品;增加经费投入,将农民工结核病防治列入当地的防治计划,确保不出现重大结核病疫情。《意见》除要求各级卫生部门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保障农民工的职业健康、安全权益外,还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公伤后的劳动能力鉴定及常规医疗服务等方面,给了农民工更多、更实在的保障措施。(记者崔永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