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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私拆乱改明年4月起重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0日08:32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金陵晚报记者汪明宇

  【金陵晚报报道】今年4月16日,下关区姜家圩77号一个三层高的厂房正在内部装修改造,改造时工人们私自拆除了房屋内部的一面承重墙。墙体还没有拆完,只听轰隆一声,屋顶轰然倒地,一名女性被埋在废墟中,后经抢救无效不幸身亡;一个月后,白下区一公共场所装修改造,工人拆除了室内部分承重墙体,使得房屋出现严重安全隐患;前几天,南湖

地区某小区一楼住户改造阳台,房主在“折腾”一侧墙体时,二楼阳台突然坍塌,所幸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一系列血的教训告诉市民,生活的安全一定要保障居所安全。

  昨天下午,《南京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公布,明年4月1日起实施,新规将对今后住宅内部装修、改造作出严格限制,以前困扰市民的野蛮装修、私拆乱改的行为将得到制止。

  5年49000个投诉房屋装修

  如今越来越成为一些业主展示个性、挥洒创意的试验场:住一楼的,对地板动足了脑筋,恨不得掏出个地下室来;住顶层的,对天花板耿耿于怀,非要破壳而出,弄个阁楼不可;敲掉承重墙,对房屋结构来个“张冠李戴”,如此等等,不一而足。

  南京市房产局昨日公布的数据显示,5年来,全市共受理有关房屋结构安全投诉49000余件,受理房屋结构改动核准(备案)20500件,其中查处私自拆承重墙等野蛮行为2800起。房产局负责人介绍,统计表明,近两年,市民、单位在追求房屋舒适度方面有了更多“过激行为”,投诉量一直高居不下,而且也发生多起由于拆改行为引起的损坏房屋整体结构和承重结构的重大事故隐患。一位市民在接受采访时就表示:野蛮装修,无异于为房屋装了一颗“定时炸弹”,不仅事关自身性命,而且殃及四邻,危害公共安全。

  6种行为上“紧箍咒”

  房产局负责人介绍,《条例》从今年年初开始酝酿制定,目的就是为了给今后的野蛮装修行为戴上“紧箍咒”。《条例》在制定过程中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立法机关广泛吸取各方意见,对今后可能出现的6类“改造”行为严格限制。具体包括拆改承重梁、柱、板和基础结构;拆改承重墙或者在承重墙上开挖壁柜、门窗洞口;超过设计标准增大荷载;在楼面结构层开凿洞口或者扩大洞口;为增加房屋使用空间降低房屋地面地坪标高;拆改商场、宾馆、饭店等大型建筑中具有房屋抗震、防火整体性功能的非承重结构等。

  “只是了解了房屋的结构还不够,毕竟市民不是行家,装修中设计施工环节还应当请‘懂行’的‘正规军’。”市人大相关负责人还从整栋房屋安全角度出发,呼吁市民装修不能一味追求个性化,一方面造成邻里矛盾,另一方面给整栋房屋埋下安全隐患。

  5类情况需强制鉴定

  怀疑房屋质量遭到破坏,市民首先想到的是请专业部门鉴定。但可能有人还不知道,有些情况是需要强制鉴定的。《条例》明确规定,今后5种房屋安全强制鉴定,即遭受自然灾害出现异常后仍需继续使用的房屋(这项工作由政府直接组织);遭受人为破坏出现异常后仍需继续使用的房屋;超过设计使用年限继续使用的房屋;进行隧道和桩基工程,开挖深基坑、爆破等工程施工,施工区周边可能被损坏的房屋;无报检手续或者无施工许可证已经投入使用的房屋。这5种情况,应当由依法设立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要限期整治。

  私拆承重墙最高罚10万

  《条例》规定,以上6种行为中,如果市民未经批准进行房屋拆改或者未按批准的方案拆改的,将被房管部门或者委托机构处以1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以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不过这也不代表市民不能改变房屋结构,《条例》规定,如果市民确实需要实行须向所在地的区、县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提交许可申请书、房屋所有人或者使用人身份证明、房屋权属登记证明(申请人是使用人的还应当提交房屋所有人同意房屋结构变动的证明)、涉及共有部位的应当提供共用人同意变更的证明、房屋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方案。申请许可拆改不涉及建筑主体的梁、柱、板等支撑结构和基础机构又没有涉及方案的,可以提供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可行性评估报告。

  交房必须告知结构详情

  根据新《条例》,今后楼盘开发商在房屋销售或交付前,必须告知购房者房屋真实的安全状况,如果在售楼时不告知业主房屋的安全状况的话,将承担法律责任。售房单位应当将房屋的主体结构、承重结构、抗震防火结构和房屋的设计使用年限等事项书面告知购房人,并按规定将建筑资料移交物业管理企业。如果违反该项规定将被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房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条例》还没有实施,但是这项要求已经在接下来进行的房地产交易秩序整顿中被采纳。

  新房保证15年不生白蚁

  南京是白蚁危害严重的城市之一,统计数据显示,南京累计检测的6068万平方米房屋面积中,其中一般损坏房1264万平方米,严重损坏房64万平方米,整幢危险房17万平方米,私有房屋严重损坏房屋比例达1.05%,全市房屋安全管理的现状不容乐观。有关人士介绍,目前南京500幢上世纪90年代初以前建成的高楼(包括宾馆、医院、学校等公共建筑),因为当年未做过白蚁预防,现都已成为白蚁侵蚀的对象。

  因此《条例》专门将南京房屋的白蚁防治列为一项强制性要求,《条例》规定,今后凡新建、改建、扩建、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以前,应当实施白蚁预防处理。新建房屋白蚁预防的包治期限为15年,已使用房屋白蚁灭治的包治期为两年,在包治期限内发生蚁害的,应当免费予以灭治。对于白蚁的预防费用,规定应当纳入工程费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减免。收取的费用,实行财政预算管理。建设单位办理房屋销(预)售和产权登记时,应当向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该项目经过白蚁预防处理的证明文件,并告知购房人。

  还有实施细则要出台

  《条例》将于明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然而下一步南京将会如何贯彻实施条例中所规定的呢?南京市房产局负责人解释,目前他们正在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于明年4月1日起与《条例》同步配套实施。另外记者获悉,为了限制目前市场上愈发混乱的装修、装饰行为,《南京市装饰、装修管理条例》已列入明年的立法计划。

  (编辑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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