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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评选第二届“十大女杰”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0日09:05 常州日报

  本报讯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大力宣传在常州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妇女典型,集中展示与时俱进、富有代表性和感召力的时代女性风貌,充分发挥杰出女性的示范带动作用,团结带领全市妇女为推进我市五大建设、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再创新业,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人事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广电局和常州日报社联合在全市评选表彰第二届常州市“十大女杰”。

  第二届常州市“十大女杰”评选时间从即日起到2007年2月5日结束。评选条件为: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女性“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四自”精神,立足本职,创新奉献,善于学习,不断进取,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大力弘扬家庭美德,在常州“两个率先”的伟大实践中有卓越贡献;获得过市级以上荣誉称号的我市18周岁以上各界优秀女性。根据上述条件,以市、区为单位,各市、区和各有关单位推荐1-2名候选人于2007年1月20日前经相关部门审核后,推荐报送常州市妇联。

  第二届市“十大女杰”将被授予市“三八”红旗手标兵荣誉称号,第二届市“十大女杰”提名奖获得者将被授予市“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3月初举行表彰颁奖活动。

  主办单位希望各市、区和各有关单位在评选时注重推荐在我市全民创业中有卓越成绩、在妇女群众中具有标杆导向作用的优秀女性,在符合推荐条件的基础上,注重时代特征和突出个人业绩。(辅莲顾生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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