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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图】绑架西安女孩 胁迫来兰坐台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0日09:06 兰州晨报

  

【附图】绑架西安女孩

  兰州中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3凶犯各领其刑

  本报讯(记者郝冬白)4名来自四川、陕西、黑龙江等省的无业人员,在西安一网吧将上网的女子刘霏(化名)绑架,在打电话向其家中索要钱款未果的情况下,4人将刘霏绑架到

兰州,在将其强奸后胁迫到歌舞厅坐台。刘霏乘坐台之机,在客人的帮助下逃离魔掌后向警方报案。随后,兰州警方将4名作案人员中的黄、朱枭、王明等3人抓获,兰州市人民检察院以3人涉嫌强奸、非法拘禁向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12月18日,法院对该案件作出一审判决,以黄、朱枭犯强奸罪、非法拘禁罪分别判处二人有期徒刑8年和7年,以王明犯强奸罪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

  案件备忘:西安女孩被绑架后带到兰州

  2005年3月22日凌晨,一自称刘霏的女子向兰州市公安局报案称,她19岁,被韩新照、“错错”、朱枭等人从西安绑架强奸后,胁迫到兰州一歌舞厅坐台。兰州市公安局刑警立即出动,于当日将“错错”、朱枭、王明在兰州抓获。

  原来,2005年3月9日晚,在西安市东桃园村“世外桃园”网吧门口,一个叫韩新照的人伙同一个绰号叫“错错”人,将上网的女青年刘霏用衣服蒙住眼睛后劫持至东桃园村85号租住房内,韩新照说刘霏是他控制下的坐台小姐,曾借了他3000元钱没有还,逼刘打电话向家中索要3000元钱。

  之后,韩新照指使“错错”、朱枭等人轮流看守刘霏,“错错”趁朱枭到网吧上网时,将刘霏强奸。2005年3月19日6时许,“错错”、朱枭和韩新照伙同王明等人带着刘霏从西安坐火车到达兰州。在西固区一旅社的客房内,“错错”、朱枭、王明分别对刘霏进行了强奸。

  歌厅坐台女孩借机逃脱魔掌

  3月20日,韩新照离开兰州,“错错”、朱枭、王明负责看管刘霏,并由王明接送刘霏去某歌舞厅坐台。3月21日晚11时许,刘霏在歌舞厅一客人的帮助下逃脱,于次日凌晨4时许向公安机关报案。

  当日,兰州市公安局刑警将“错错”、朱枭、王明在兰州抓获,韩新照在逃。经审讯查明,“错错”原名叫黄,男,24岁,四川省邛崃市人,无业。朱枭,男,21岁,陕西省紫阳县人,无业。王明,男,23岁,黑龙江省依兰县人,无业。2005年3月22日,黄、朱枭、王明等3人涉嫌强奸罪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28日被批准逮捕。2006年11月2日,兰州市人民检察院以3人涉嫌强奸罪、非法拘禁罪向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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