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年后,生父要接回女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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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0日09:36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
【金陵晚报报道】 12年前,曹小英刚满月就被父亲曹刚抱到了伯伯家。因为曹小英是曹刚的第三个女儿,盼子心切的曹刚和妻子决定不顾一切再生一胎。因为家境贫困,不得已,曹刚将刚满月的女儿抱到了自己在南京的大哥曹军那里。 曹军和妻子已经有了两个上初中的孩子,但因为曹军夫妻俩都是老师,家境自然比曹刚好些。看着襁褓中嗷嗷待哺的婴儿,曹军和妻子心软了下来,将这个小女孩留了下来, 并想办法给她上了户口,取名曹小英。一晃12年过去了,曹小英长成了活泼懂事的女孩。曹刚后来如愿以偿地生下了一个儿子。这几年,在南京打工做早点生意的曹刚也发了点小财,他决定将当初送走的女儿接回来,并愿意补偿哥哥12年为小英支付的抚养费。曹军夫妻虽然舍不得,但想想小英始终是曹刚的亲骨肉,所以也没多说什么,倒是小英异常坚决地不愿跟自己亲生父亲走。这一来,惹恼了曹刚,他找到曹军夫妻大吵一架。 江苏当代国安律师事务所的刘燕律师认为,根据收养法的相关规定,小英被送到曹军家时,曹军夫妻尚有两个未成年子女,因此曹军夫妻与小英的收养关系并不成立,曹小英的法定监护人还是她的亲生父母曹刚夫妇。但如果曹刚要接走小英,应当充分尊重小英的意思。(文中当事人系化名)曾亚莉 (编辑小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