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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智无边,民力无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0日10:58 南方新闻网

  □子归

  恕我孤陋寡闻,听说过“拼的士”、“拼私家车”,但“拼地铁”还是第一次听说。近日有市民发帖征集与自己上下班方向相反的人,约定相互交换单程车票,每天可以省下6-8元(见今日本报A35版)。我专门上网搜了一下,发帖者显然是对八块大洋的票价感到肉痛,正好有制度漏出一条小小的缝隙,兼之有“海派”“先进经验”可供借鉴,于是“拼地铁

”就有可操作性了。

  看到这则新闻,我不想讨论见漏洞就钻的行为,而是感慨始作俑者的点子真多,更愿意将这种个案理解为民智无穷的一个典型,时下公民社会成为热门词汇,公民社会的典型特征应该是民智民力有充分的展示舞台,如果“拼地铁”算是民智,那群众集资买电瓶车供警方巡逻就是民力的体现。

  令人意外的是,群众集资购买的电瓶车居然打破了关外的零纪录(见今日本报A44版),原来此前关外连辆电瓶巡逻车都没有。

  与之相对应的是另一则新闻,同样在关外的公明,街道向社区派驻干部帮扶社区居民致富(见今日本报A44版)。这两则新闻放在一起让我生出两点感慨:一是终于见到这种官民一家亲的和谐局面了,老百姓想着警方,街道干部想着社区居民,何等和谐的场面啊;二是,为政者应该主动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不要弄得群众不得已,集无穷之民力来完成本应属于为政者的职责,如果从这个角度,这种以不和谐为代价才能实现的和谐场面,和谐二字须打折扣。

  再回到民力的话题,前段时间“懒政”成为大众关注的话题,为政者如果疏于治政,而只是应付式的,无疑难得民力支持,甚至可能逼得民众不得以“越权”代行诸如购电瓶车之职。今天还有一则新闻,深圳市消委会律师团成立,义务代理消费者诉讼(见今日本报A38版),消委会似乎位置就站得很正确,知道自己代表谁的利益,那些经常将代表人民利益挂在嘴边者呢?只有真正站在人民的这边,才会得到无穷的民智民力的支持。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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