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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街绑架小学生勒索5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0日11:05 南方新闻网

  当街绑架小学生勒索50万

  五名嫌疑人全部落网,其租用车辆的司机目睹绑架仍帮忙运载也被逮捕

  本报讯(记者梁永建通讯员孟薇)5名犯罪嫌疑人合谋当街绑架了一名11岁的小学生,随后向其父母索要50万元。警方接到报警,次日便安全救出被绑架小学生。近日,众嫌疑人

纷纷落网,而一名司机目睹绑架后仍然为歹徒运载被绑架者,被福田区检察院同样以绑架罪批准逮捕。

  昨日,据福田区检察院有关负责人介绍,在案发一两个月前,该团伙便预谋绑架勒索钱财。今年11月1日,犯罪嫌疑人王某明租来一部轿车,与王某龙、陈某某一起来到彩田路某村旁的辅道上,开始寻求不特定的目标准备实施绑架。当时车上司机朱某事前并未参与合谋。

  此时,被害人、11岁的小学生小明(化名)与其同学刚好走过,车内的陈某某上前抓住小明说:“你爸找你,上车再说。”而后,王某明打开车门,王某龙则一把将小明抱起塞入车里,谎称带他去父亲朋友家里。

  一路上,陈逼问小明的姓名、父母工作、电话、家庭住址、经济状况等情况。司机朱某在车上听到两人对话后,仍将歹徒和被害人运到指定地点,之后也未报警或作出任何反应。

  当日下午5时许,王某明等人将小明带至事先租好的宝安区一出租房内。随后王某明又找来了侯某师与侯某龙来看管小明。当日傍晚6时25分许,陈给小明母亲打电话说:“你儿子现在在我手上,我是求财的。”并几次发短信称:“你明天拿50万来带你儿子回去,报警就别想见你儿子了!”当晚9时许,王某明又给小明父亲打电话索要50万元赎金。

  11月2日,陈等三人将小明转移至某宾馆房间内,其间与小明父亲约好交付部分赎金。11月2日下午5时许,小明的父亲把2万元赎金交给绑匪,结果仅仅是和儿子通了电话。当晚9时许,民警经过侦查,在该宾馆内将小明解救出来,并当场抓获在场的犯罪嫌疑人。

  据检方介绍,司机朱某虽然没有事前共谋,但目睹绑架后仍为歹徒提供车辆并运载被害人,使绑架得以实现,而后又未作出任何反应。所以,亦被检方以绑架罪批准逮捕。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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