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外资银行应履行反洗钱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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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0日11:33 生活报 |
据新华社电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局副局长蔡忆莲19日表示,外资银行要接受中国有关部门的监管并履行反洗钱义务。 蔡忆莲说,客户的真实身份、客户资料和交易的保存制度,以及大额的可疑交易的报告制度,都是外资银行要履行的。对于大额可疑交易报告,有关监管部门既接受中资银行的报告,也接受外资银行的报告。 (生活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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