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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共目的不得征土地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0日12:02 信息时报

  时报讯 (记者 夏令) 昨日,广东省国土厅向全国重点网络媒体介绍情况表示,广东拟将土地征收严格限定在公共目的范围,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区分公共目的和非公共目的、区分公益性用地和非公益性用地的新型征地制度,以及对农民土地财产权利的公正补偿机制,严格控制征地规模,节约集约用地。

  国土厅表示,经省政府同意,日前下发了《关于实施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的通

知》,规定今后凡征地补偿标准达不到保护标准的申请一律不予审批。在此基础上,广东将探索缩小征地范围,从源头上确保被征地农民的利益。目前国土厅已向省政府上报《关于报送〈关于进一步深化征地制度改革缩小征地范围的意见〉(代拟稿)的请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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