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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审判庭“第一案”儿子告老子要增抚养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0日12:06 信息时报

  

少年审判庭“第一案”儿子告老子要增抚养费
状告父亲的小奇成为少年审判庭的“第一名客户”,因为是民案,昨日在方桌法庭审理。时报讯 (记者 李朝涛 通讯员 穗法宣) 离婚时约定了抚养费,以后还能不能提高?提高多少?昨日上午,一起儿子状告父亲要求增加抚养费的官司在新成立的广州中院少年审判庭二审开庭,母亲代表儿子将最初的每月200元的抚养费提高至9000元,父亲却只愿意给800元,双方分歧相差十几倍。经过少年审判法官的调解,双方最后认可了每月1000元的抚养费,该案得以圆满解决。

  儿子告老子增加抚养费

  据悉,小奇的父母都是广州市天河区人,1995年2月,小奇父母因感情不合协议离婚,并约定小奇姐弟俩由母亲看管抚养,父亲每年支付4500元抚养费。

  一年4500元!分摊两个孩子身上每月只有200元左右,随着孩子上学读书,这笔钱已经远远不够。今年7月13日,上初中二年级的小奇在母亲的代理下,将父亲告上广州天河区法院,要求增加抚养费。但在法庭上,小奇的母亲却将抚养费提高到每月9000元,声称小奇父亲每年有几十万元的收入,这笔钱对于他来说并不是什么大数目,也不违反“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比例给付”的法律规定。

  抚养费须结合实际需要

  但小奇的父亲能够接受的数目却与此相差悬殊,他提出可以每月给800元,给多了担心孩子母亲拿去乱用。

  一边是“狮子大开口”,一边则是寸步不让!天河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原定的抚养费明显不足以负担孩子的成长教育,是可以适当提高;但另一方面,提高的幅度却不能任意涨,虽然法律有规定小奇父亲最多可以给到其收入的20%至30%,但前提条件必须是小奇的实际需要,而实际的情况则是小奇在读初中二年级,无论如何都不可能每月需用到9000元。因此,法院一审判定小奇父亲每月支付800元给儿子至其年满18周岁。

  孩子现身法庭促成协议

  一审判决后,小奇不服上诉至广州市中级法院,恰逢昨日是广州中院成立了全省首个少年审判庭,小奇及父母便作为“第一名客户”出现在刚装修好的法庭里面。

  和以外类似追索抚养费不同的是(注:一般做法是父或母一方作为代理人出庭),法官特意让14岁的小奇出庭,与母亲坐在一起面对着自己的父亲,且让其亲口对父亲提出自己的要求。当小奇带着腼腆的笑容说“我今年上初二,妈妈一个人抚养我很困难,除了学校收的费用,我想学绘画,希望爸爸能多给我一点钱”。听到孩子的话,法庭上情绪激动的父亲顿时缓和了语气,说他其实并不是不想让孩子有一个好的成长教育环境,关键是担心小奇母亲将钱拿去乱用。

  事后,广州中院民事审判庭的刘庭长对记者说,之所以让孩子特意出现在法庭里面,主要是想让小奇父母双方的情绪转移到孩子身上,“谁不疼爱自己的孩子,只有让双方知道一切都是为了孩子,官司就好办”!刘庭长说。

  官司接下来果然顺利,不需要判决,小奇父亲同意将抚养费增加到每月1000元,小奇母亲也觉得原来的要求过高,最终同意了法官的意见,双方当庭调解成功。

  本版图片均由 通讯员 罗伟雄 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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